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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04 点击:

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市人社发〔2021〕24号)。

二、补贴对象

在西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以下人员:

(一)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人社部门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二)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指统招大专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学信网学历信息查询为准,归国留学人员以教育部学历认证为准);

(三)贫困劳动力(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四)退役军人,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警官)、军士(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五)农民工(以陕西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标准为5000/人。

四、所需材料

(一)共性资料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印件;

2.身份证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印件;

4.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印件。

(二)个性资料

5.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影印件;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件影印件。

五、申请流程

申请人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申报平台进行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后即可申请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超过申请期限的,将不再受理。

(三)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且申请人须为创办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四)非西安市户籍人员需提供西安市办理的《陕西省居住证》。

(五)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不得超出法定劳动年龄范围。

(六)农民工在我市创业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陕西省农民工实名登记系统”中申报登记。农民工创业项目是第一产业的(如养殖、种植、畜牧等),创业补贴对象仅限于农业合作社或企业的法人。

(七)人如存在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情况,需在变更后正常经营3个月后才可申请创业补贴,且成立日期不得超出24个月。

(八)申请创业补贴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就职。

七、咨询电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029-8228422182284222

 

温馨提示:

申请时银行账户必须为申请人个人银行账号,开户行银行信息需精确到支行。例如:西安银行XX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