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4-17 点击:
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政策依据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0〕4号);
西安市财政局、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培训对象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
三、承训单位
西安市人社局备案的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
四、相关要求
(一)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二)培训补贴对象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且不得就同一等级培训重复享受补贴。
五、补贴标准
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在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
六、申请流程
培训结束后15天内向市、区(县)职业能力建设处(科)上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市、区(县)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七、申请资料
(一)补贴人员花名册;
(二)基本身份类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或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属于政策对象的有效凭证,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三)培训合格证;
(四)实现创业还应提供相关证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或其他可证明其实现创业的相关材料,补贴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
(五)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个人申请的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培训单位申请的提供基本账户信息)。
八、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029-86786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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