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4 点击: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函〔2021〕14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发放标准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2届高职和中职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三)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二、申领方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人社大学生补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家庭户口本、残疾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合作交流与就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将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上报西安市人社局复审。
(三)复审复核
9月1日至31日期间,西安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四)补贴发放
合作交流与就业办公室收到拨款后,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材料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2),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家庭户口本(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2.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4.脱贫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级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并证明家庭残疾成员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家庭残疾成员页和本人页);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原件(附件4),并证明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5),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按照“人人尽知、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2.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此项政策并协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并通知学生在平台中于8月25日前在云闪付APP上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待正式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的原件报送合作交流与就业办公室。
3.毕业生只能享受一种类型的求职创业补贴,若出现申报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来申请。
4.毕业生填写《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本人开户银行及账号”必须为毕业生本人的交通银行账户。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092633548
Email: 396190240@qq.com
附件: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3.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家庭证明
4.贫困家庭证明
5.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
合作交流与就业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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