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陕西工商职业学院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点击:
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113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6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一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五)残疾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发放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材料及保管
6类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时,均须填写《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需要毕业生所在学院盖章。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2);
(2)低保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零就业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4);
(2)监测对象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5)。
5.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
四、申领方式
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需进入“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个人就业业务——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高校毕业生服务——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二)初审公示
5月19日之前,各学院在“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审核系统”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学生处进行复审,并将复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复审复核
6月1日至30日期间,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各项申请材料上报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
(四)补贴发放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后,按中省资金直达管理规定,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做好毕业生毕业去向核实及补贴资金退还工作。各学院要对申请人的毕业去向进行核实,对于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处境的毕业生,要及时配合学生处做好补贴资金退还工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组织符条件的2026届毕业生申请补贴,于5月19日12:00前完成初审。并将毕业生在“秦云就业”上申请时的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以及附件1等资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3.各学院初审时要严格对照要求审核毕业生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就业补贴,且个人信息会上次征信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康军
联系电话:029-81896076
Email: 598962933@qq.com
附件2: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doc
附件4: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doc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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